| 主旨: | 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(以下簡稱國教署)「115學年度公立國民中小學雙語生活化校園計畫」申請作業事項。 |
| 說明: |
| 一、 |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3月2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55500527號函辦理。 |
| 二、 | 為支持學校營造全校師生共學的雙語生活化學習氛圍,國教署自114學年度起辦理旨揭計畫,鼓勵學校將英語學習與生活連結,增加全校師生接觸英語文的頻率,且自然地在校園生活中運用雙語。 |
| 三、 | 有關115學年度計畫內容重點如下: |
| (一) | 計畫內容持續精簡,由原4模式調整為2模式: |
| 1、 | 模式一:雙語生活化。 |
| 2、 | 模式二:雙語生活化及部分領域課程實施雙語教學。 |
| 3、 | 原「跨國締結姊妹校」項目(114學年度包含於模式三、四內)將不再補助,倘學校於115學年度仍有辦理線上交流及額外經費需求者,請循規定申請國教署國際教育計畫相關經費。 |
| (二) | 為促進參與學校之經驗分享與交流,新增「自願開放課室供他校教師入校觀課」之獎勵機制,國教署將擇優補助30校,每校補助新臺幣6萬元。 |
| 四、 | 國教署已於115年3月10日及3月12日辦理旨揭計畫申請說明會(相關簡報及問答集將另案函送),請有意申請之學校於115年5月4日(星期一)下午5時前,依下列程序完成申請,本局將辦理初審作業後,續報國教署複審。 |
| (一) | 填具Google表單(網址:https://forms.gle/eGDxJUrwEKQiuJ2W8),並上傳申請文件掃描檔及可編輯之Word檔。 |
| (二) | 核章正本免備文送局。 |
| 五、 | 另倘申請校數超過國教署核定校數,本局將綜合考量學校是否為續辦校、學校類型(一般、非山非市、偏遠或特偏)及學校過往執行雙語計畫成效等因素,排列備取順序。 |
| 六、 | 檢附相關表件如下: |
| (一) | 旨揭計畫(含附件一到三)。 |
| (二) | 申請總表(含經費概算表)。 |
| (三) | 試填範例。 |
| (四) | 學校成果報告格式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