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報名資格
1.具有教育部學務(含校安)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者(需於報名截止日前取得證書)。
2.最近5年內未曾受刑事、懲戒處分或累計大過1次以上處分者。 (檢附最近三個月內核發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。)
3.無財務操守不良或未曾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等相關規定者。
4.溝通表達能力佳、有服務熱忱、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者。
5.不具「公務人員任用法」第26、28條、「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」第21條、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」第31條第1項、第2項及第6項及「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」第3點各項規定情事者。
(備註:具不得進用之情事者,不得參加甄選;錄取後發現或進用後有上開情事者,應撤銷或廢止錄取資格,並解除或終止勞動契約。)
二、報名時間:自即日起至114年11月11日(星期二)止。
三、報名方式:
(一)請檢附下列文件依序排列整理合併掃描為1個PDF 格式檔案,於114年11月11日(星
期二)前以電子郵件傳送至meihui6@ms.tyc.edu.tw信箱,並請來電人事室 (3241995#
710)確認,以免影響甄選權益;或逕寄紙本資料至桃園市立山腳國民中學人事室收。
1.填寫報名表(需附相片)。
2.國民身分證影本。
3.高中以上學歷證書影本。
4.教育部學務(含校安)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影本。
5.教育部輔導知能相關研習證明或獎狀(無者免附)。
6.學務相關工作經歷或輔導、諮商、教育、醫療、法律、觀護相關工作經歷證明:繳交
離職證明或服務證明(無者免附)。
7.最近3個月內,由直轄市、縣市政府警察局開立之「警察刑事紀錄證明」(請至警察局
外事科申辦,報名時未及時檢附「警察刑事紀錄證明」者,同意先繳交業已申請該證明
之相關佐證資料影本(如規費收據),並於面試前檢附正本,未檢附視同應試資格不符。)
8.如為身心障礙者請附身心障礙手冊等相關資料影本(無則免附)。
9.兵役證明(無則免附)
(二)證件正本於甄選報到當日查驗。
(三)聯絡電話(03)3241995人事室分機710。
工作內容請洽學務處主任分機311。
(四)證件書表檢附不齊備或不符本校需求者者,恕不通知,亦不辦理退件。
四、正取1名、備取至多2名。
五、其他未盡事宜,詳如簡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