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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導 生教組長 - 學務處公告 | 2025-10-17 | 點閱數: 154
說明:
一、 依本府警察局114年10月16日桃警預字第1140142017號函辦理。
二、 請透過校內各類媒體傳播、網路媒體貼文及公開集會場合加強推廣旨揭宣導素材,以提升師生及家長之警覺心,避免遭詐騙集團話術誘騙受害。
三、 檢附宣導圖卡及文宣素材各1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