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 依據桃園市立桃園國民中學(以下簡稱桃園國中)115年6月18日桃國教字第1150004649號函辦理。
二、 旨揭競賽決審結果如下:
(一) 第一名:龍潭國中–看見奇蹟,擁抱差異—我們與「奇蹟男孩」的相遇。
(二) 第二名: 1、 中壢國中–人生,取決於我如何看待。 2、 中壢國中–微光也能照亮黑暗—當你出聲,霸凌才有終點。
(三) 第三名: 1、 中壢國中–放下「短」片,找回真正的「長」期精彩。 2、 青溪國中–藍色守護行動—為桃園海岸找回潔淨的呼吸。 3、 龍岡國中–去有風的地方尋找遠方。
(四) 佳作: 1、 平南國中–「玩笑」或「違法」?從<<只是開玩笑,竟然變被告>>探究校園言語法律界線與永續和平校園之實踐。 2、 龍潭國中–探討手機依賴引發的FOMO與社群疲勞。 3、 青溪國中–從<<讓世界更好>>到減塑行動—我們如何把閱讀變成改變世界的力量。 4、 青溪國中–記憶會消失,但愛不會—失智症照顧的國際視野與在地觀察。 5、 龍岡國中–愛與礙-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。 6、 同德國中–螢幕後的眼淚—網紅憂鬱的真相與解方。
三、 本案前2名獲獎團隊之指導教師依「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」及「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」核敘指導教師第一名嘉獎2次,第二名嘉獎1次,第三名及佳作獎狀1紙,獲獎教職員敘獎授權學校自行核布;獎狀及圖書禮券部分,請獲獎學校自行派員於115年7月17日(星期五)前,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至桃園國中教務處(地址:桃園市桃園區莒光街2 號,電話:03-3358282分機231)簽領,由各校代為轉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