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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主任 - 人事室公告 | 2026-06-18 | 點閱數: 162

一、招聘類別及缺額(本次缺額以一次性公告分次招考,如缺額補滿於網站公告且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):

科目

性質

名額

聘期

依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

教師聘任辦法」需具備之報名資格

數學


(
須配合課後及寒暑假學習扶助授課)

虛缺
(
課中學習扶助增置代理教師)

1

11581日起至

116731日止

(11581日後聘任之聘期以實際報到之日起聘)

1次甄選時,報名者須符合下列資格:具有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者

2次甄選時,報名者須符合下列資格之一:

  • 具有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者。
  • 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。

3次後甄選時,報名者須符合下列資格之一:

  • 具有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者。
  • 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。
  • 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。

上開第二款、第三款報名資格,以具出缺科(類)專長者,優先聘任之。

英語文

實缺
(以能兼導師或行政優先)

1

歷史

配課公民

實缺
(以能兼導師或行政優先)

1

  1. 本次甄選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:第1次甄選未有正取人員時辦理第2次甄選;第2次甄選未有正取人員時辦理第3次甄選,依此類推。
  2. 錄取順序依總成績排列,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。若總成績相同,則依試教、口試順序依序優先錄取。
  3. 另依序擇優備取若干名,備取資格保留至116731日止,並以補足當次缺額為限。
  4. 代理代課教師如於開學後聘任之聘期以實際報到之日起聘,另佔留職停薪缺、借調缺、退休預估缺、請假缺者,若留職停薪人員、商借人員、請假人員提前復職或代理原因消滅,該代理教師應無條件解聘)。
  5. 代課教師按實際授課節數覈實支薪,鐘點費依教育部及市府相關規定支付。上開科

目每週節數將視本校實際狀況調整。

二、報名日期

11156248時至12時止

21156258時至12時止

31156268時至12時止

41156298時至12時止

51157038時至12時止

招聘之代理教師錄取名額額滿後即停止次項代理教師甄選作業,未有正取人員時依次辦理甄選。

三、甄選日期:各招考日下午13時30分開始
 

四、其餘詳如簡章。